江苏已在省高院、7家中院和5家基层法院正式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6家中级法院和27家基层法院的行政庭成立了专门合议庭;江苏省高院还登录全省32家基层法院横跨行政区域集中于首府环境资源案件。“2014年至2016年,江苏省法院共计法院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3893件,开审3356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6月5日公布的首部《江苏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展出了江苏法院系统3年来严惩污染环境毁坏资源违法犯罪和依法缺失、证实行政违法(不作为)不道德,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效益。
从白皮书里找到,在江苏省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刑事案件所占到比例仅次于,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1880件,结案1708件,生效裁决人数2832人;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数量居于全国法院之首,为57件。目前,江苏已在省高院、7家中院和5家基层法院正式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6家中级法院和27家基层法院的行政庭成立了专门合议庭;江苏省高院还登录全省32家基层法院横跨行政区域集中于首府环境资源案件。白皮书同时还公布了一批在全国具备影响力的环境资源案件。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严惩威慑从白皮书了解到,江苏省各级法院在严惩违法污水处理、跨境倾倒垃圾、走私固体废物、非法猎捕贵重野生动植物、毁坏耕地、非法捕鱼等污染环境、毁坏资源违法犯罪不道德方面,充分发挥了刑事司法严惩威慑起到。
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王秋为、李伟根利用王秋为总承包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车坊办事处江湾村现代农业物流园用地开挖的机会,违背国家处理固废的规定,将该物流园用地转包给没处理垃圾资质的刘红海和韩洋,任其灌入、填平生活垃圾,相当严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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